来了!2025选调生公告发布(江苏)
来源:中网精思
发布时间:2024-10-10 13:52:23
近日,江苏省公布了关于选调生的招聘公告,本次选调生招聘计划,江苏省共计招聘1192人,下面废话不多说,直接来看公告吧:
江苏202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公告
-说明-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江苏省202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县级以上(名校优生选调)618名
乡镇(街道)职位选调 574名
名校优选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政法类高校(附件1)
乡镇(街道)职位选调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内普通高校(附件2)
注:
选调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国籍要求
品学兼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份要求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3.年龄要求
大学本科生一般为200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
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
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对在选调高校1范围就读的,可以放宽至校二等奖学金或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和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县机关职位的,放宽至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报考法院系统大学本科、研究生均须为法律类专业,且录用时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报考检察系统和省司法厅法律类专业要求职位的,录用时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报考公安系统需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其中报考法律类专业要求职位的,录用时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报考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乡镇(街道)职位选调:
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其中,类别II高校应届大学本科生,须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满1学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三、选调程序
(一)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
1.推荐报名
填写《选调推荐人选名册》(附件5),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于10月28日前发至邮箱:jssxds@126.com。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10月23日至10月29日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
jshrss.jiangsu.gov.cn
报名截止时间:
10月29日16∶00;
缴费截止时间:
10月30日16∶00。
3.资格初审
有关省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对报考本单位(系统)本地区人选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4.笔试
笔试时间:
11月9日
考点设置:
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8个城市设置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
打印准考证时间:
11月7日至11月8日
5.确定考察人选
市县机关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不超过60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不受每校考察人数限制),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均不超过20人。
6.组织考察
7.确定拟录用人选
8.组织体检
9.确定录用
体检合格的,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二)乡镇(街道)职位选调
1.推荐报名、资格审核
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一致。具体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面试
统一参加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选参加A类科目笔试。
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
3.确定考察人选
4.组织考察
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一致。
5.确定拟录用人选
6.组织体检、确定录用
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一致。
四、有关事项
1.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录用人选,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一线锻炼不少于2年。
乡镇(街道)职位选调录用人选,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2.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