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省考(山东)发布!11月8日报名!

来源:中网精思

发布时间:2024-11-06 10:04:48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

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

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基层工作经历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等详见招录简章

网址:https://www.dtdjzx.gov.cn/staticPage/zhuanti/gwyzkgg/gwyzkgg.html

(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https://gwy.sdrsks.org.cn/skbm2025.html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

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6︰00

注:

每人只能在全省范围选报1个职位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查询时间:

11月8日11︰00至11月1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学历证书取得时间:

2025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

资格证书取得时间:

本次招录对职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资质)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招录公告、指南、职位和简章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均应于2024年11月8日前取得。

3.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工作完成时间:

11月12日16︰00前

缴费确认时间:

11月8日11︰00至11月13日16︰00

报考者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缴费确认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准考证打印时间:

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4︰30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考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

省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

省属基层单位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其他招录机关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8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8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7日下午 14︰00-16︰00

上述考试在全省各设区的市设置考点。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其他招录机关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公告。

3.成绩查询。

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

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报考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由招录机关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对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招录机关可以对其是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

五、公示和报到

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六、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

试用期内,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和教育培养,并按有关规定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

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