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区级及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可以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二)其他要求
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考职位,包括:
1、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
2、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3、京外普通高等学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4、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职位。
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首都之窗网站:
www.beijing.gov.cn
北京组工网站:
www.bjdj.gov.cn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
11月18日9:00至11月22日18:00
报名网址:
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
注: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查询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3日期间
查询网址:
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
改报职位时间:
11月18日9:00至11月22日18:00
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
11月23日0:00至11月26日24:00
缴费网址:“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
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
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4:30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考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8日上午 9︰00-11︰00
申论:
12月8日下午 14︰00-16︰3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7日下午 14︰00-16︰00
上述考试在全省各设区的市设置考点。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2025年1月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实施。
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
详见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成绩查询时间: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考生的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报考者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本人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公示,如招录机关无单位网站,将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
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七、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
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北京组工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