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通过调任、转任和挂职的方式实现内部交流,也就是说可以通过调动手续实现岗位调动。
但是,公务员想要调动真的是很不容易的。
主要是在编制内,想要办理一些手续很困难,一层一层的流程很是繁琐。
公务员的跨地区调动大致流程如下:
首先,要找到接受你的单位,并且该单位有空余的编制;
其次,接受地的组织部门同意你调动;
然后,你现单位要同意你调出;
最后,现单位所在地的组织部门同意你调出。
跨区县调动,是跨越了干部管理权限,占用地方区县的编制、职数,纳入人家的财政保障,简言之“占人家位子、拿人家钱粮”,所以对于调入一个人慎重是自然的事情。
第一步,要有意向单位。
这个单位要有干部管理权限,有空余编制和职数。
怎么找到这种单位?肯定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要很久的寻觅,领导的有力介绍也是必不可少。
毕竟,人家谁知道你什么样,什么水平呢,要有人对你的资质背书一下吧。
第二步,原单位愿意放行。
不放你走,也就别想后面的事情。
每个单位的事情都按岗位设置,少了一个人的话,是不是马上有人接手,是不是影响当下的重点工作,是不是。。。领导也要从工作和人品角度考虑几下的。
第三步,拟入区县的内部程序。
比如,接收单位向编制部门申请用编,干部和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批把关,有的还涉及财政部门商量。
复杂一点的话,可能几个部门之间的程序走下来就一两年。
第四步,商调。
接收单位妥妥的了,拟入区县的公务员局向原所在区县公务员局,也有可能是组织部,发出商调函,进入操作程序。
然后的然后,就是携带行政介绍信、供给关系报到,档案关系桉规定转接。
2、遴选
一、什么是遴选?
公务员遴选,是指党群机关、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从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和公务员相关资历的人员中选出符合组织或相关部门要求的部门工作人员。
说白了就是从公务员当中选拔出来去相关工作单位或部门。
二、哪些人可报名遴选?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四)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五)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六)报名参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加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三)、(四)、(六)项所列条件,根据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哪些单位可以参加遴选?
公务员遴选中,形成制度化遴选的,多数都是本地区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的单向遴选。
例如A省面向本省各地市州的遴选或者B市面向本市各县市区的遴选。
而区县之间、地市之间、各省之间的横向交流还没有形成制度化的遴选安排。
目前,深圳等少数地区有经常性面向全国的遴选,江西省部分地区有面向全国各地的本地“生源”开展的遴选,专门解决身在外地希望回家乡工作而开设的遴选,这种机会相对来说非常难得。
综合以上情况,还是建议大家在报考时就以自己的意向工作地点为准,避免考上后饱受“异地之苦”。